12月26日。
世纪影视公司,以500万元的价格,拿下了《神雕侠侣》、《笑傲江湖》、《射雕英雄传》、《倚天屠龙记》、《鹿鼎记》五部金庸剧为期5年的翻拍版权。
关于金庸的翻拍版权,在以前,香江tvb电视台拍的时候,每部50万港币。
而央视翻拍《笑傲江湖》时,金庸只是象征性收了1元人民币,作为版权费。
想当年,金庸在接受采访被问及“你喜不喜欢你的作品视像化地出现于银幕和荧幕”的问题时,回答说:“基本上,我不反对把我的书拍成电影电视,观众看完戏,反而有兴趣再看书,会有更多人去看书。”
而在回答“你不喜欢看自己的改编成的电视剧,那为什么还卖版权”的问题时,金庸则说:“没办法,就像我生了15个小孩,自己照顾不到,只好交给托儿所、幼儿园一样。他们虐待我的孩子,我很生气,也只好与校长交涉。他们把我的改得不好,我以后再不卖了,就像知道这家托儿所不好下次再不送孩子进去了。”
言下之意,出卖版权是肯定的,关键是买家要选择好。
可见,在自己影视化的问题上,金庸的态度,也是积极的。
因为,一方面,影视化改编拍摄需要购买版权,从而能够获得经济利益;
另一方面,作为一个深谙媒体强大功能的资深媒体人,他很清楚和影视剧在发行、发展上的互动关系,其的影视化无疑会在更大的空间、更久的时间里提升的传播、存留效果;
还有一点是,尽管影视化版本已经很多,但改编成功者寥寥,金庸希望他的武侠,能够被成功改编。
也因此,当央视版《笑傲江湖》准备拍摄时,鉴于央视在中国的权威性和影响力,以及此前在改编拍摄《三国演义》《水浒传》等经典名著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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