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验派是在华国被误读最多的一个表演学派,目前市面上流行的对体验派的理解,基本都是错误的。
只有“自我”能完成真正的体验,即“真听、真看、真感觉”。
如果你已在模仿一个臆想出的形象,或把自己套入一个与你的生活常态不同的表演的状态下,那是无法完成真实体验的。
所以,必须要强调的是,“从自我出发”是体验派表演整个塑造角色过程中的基础,而并非其中一个阶段,也就是说体验派要求演员在整个表演过程中,“始终从自我出发”。
而“方法派”传承自体验派,同样要求演员达到下意识的真实反应,但有一点显著不同,那就是方法派允许演员替换交流对象,而体验派不允许。
很简单的道理,方法派允许直男演员将对手替换想象成一个女人,而体验派则要求你必须从这个同性身上,找到你爱的部分。
这是因为体验派认为替换交流对象,不利于捕捉对手反应的细微变化,尤其对于舞台剧表演来说,一出戏演几十上百场,替换交流对象容易让演员在重复中失去临场新鲜感,最后使表演僵化。
不过,在电影的拍摄中,演员不是每次都能有一个真实的交流对象,而且最真实的表演只需要一条就够了,不用反复重复。
因此在电影拍摄中,演员替换交流对象有时既是必须,却也无伤大雅,美国的电影演员有许多使用方法派的成功例子。
而“表现派”不强调从自我出发,而是强调在内心中先构建出一个“角色的形象”,强调模仿。
同时,表现派不提倡下意识生活在情境里,而是强调“跳出来”拿捏和设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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