稿费结算采取以下第1项:

        1截稿日交付50%稿费,剩余50%在图书出版后结清。

        2以图书正式出版为准,1个月内结算剩余50%稿费。

        3稿费千字X元,以出版物最终字数为准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下列共5项,5项相加才应该算一项完整的条例,但合同上白纸黑字,写明只采取第1项。符黎不禁皱起眉。它们应当是并集,成并列关系,缺一不可,否则就意味着第2至5项都只是摆设,而剩余的一半稿费可能在图书出版后三十年才结清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悄悄撕了一条便签纸,准备投向沈莹。“你之前看过合同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沈莹提笔,刷刷写着。“没,我一直负责社媒运营,没看过,怎么啦。”她把纸条丢回来,又飞速敲着键盘,十分繁忙。

        符黎不想再打扰同事工作,于是写下“没事”,连同一块果汁糖一起递过去。这份合同从头到尾都看似JiNg致规整,却在稿费结算处粗心大意。她盯着最后一句“最终解释权归佳日文化所有”,默默叹息。合同模板是他们惯用的,难道从来没发现过里面有错误吗?她考虑再三,还是点开了Elena的头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一直都是用这个签的,没出过问题。没有人像你这么咬文嚼字的。”Elena回复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咬文嚼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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