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常的办法应该是思考如何找律师之类的路子,或者是找人询问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方式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周瑜本身并没有那种高级人士的社会路子,没有那种强大复杂的人际关系和交涉能力。

        社会的各种潜规则,周瑜向来是退避的,而不是利用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在周瑜的“正常”思维方式下,很快就走到了自取灭亡的路子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破产!解散公司!”

        只要破产了,只要把这个周公瑾502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解散了,那就不需要律师了,更不需要考虑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是这每月好几万的房租和物业费都不用付了!!

        越是认真的思考,周瑜就越倾向于自取灭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公司唯一的作用就是帮我合法避税,可要是合法避税的话肯定要请会计啊,我哪懂什么税务法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请个会计,再请个律师,而且大公司交的税也不少啊,我自己的个人税还是要交!”

        越想越觉得麻烦,这个公司失去了存在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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