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嗯,她已经入住了七天。」
这样掐指一算,罗晶晶在Si去的那一夜就已经住进「慾望之寓」。
金高轩这几日一桩一件处理表妹Si後留下来的一堆事务,他其实也猜测过晶晶或许已经住进「慾望之寓」,只是琐事不断向他涌来,他几乎就像被大坝的水灭顶,根本毫无时间处理除了罗晶晶之外的事务。
除了丢给同学莫子仪统包的丧葬事宜之外,最棘手的就是与银行打交道。
金高轩知道表妹贷了一千万房贷买下北市罗斯福路上的一间小套房,即便将套房变现卖出也不过就是偿还房贷罢了,斟酌之後便把所有权给了银行,好让姨母姨丈不为表妹的身後房事烦心。
至於表妹的信用卡债,整理了一下约莫有三百万积欠款,每个月光还最低应缴金额就必须要三万,再加上房贷每月四万,不吃不喝就必须要支出七万。
有时候金高轩不知道该不该庆幸,至少表妹没有愚蠢到选择去地下钱庄借钱,明知道自己还不起的状况下,积欠信用卡卡债总b被地下钱庄拖去断手断脚威胁姨丈姨母必须把欠款还清来得好,至少不会拖累亲人家属。
姨丈姨母因为知道nV儿晶晶这种花钱X格,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明智果断与晶晶切断关系抛弃继承,免得有一日会受其所累。
事实上证明姨丈姨母所做的决定是对的。
地下钱庄是一个嗜血的无底洞。就这一点,表妹至少有自知之名没有拖着全家人去Si。
据他所知表妹站柜的薪水一个月四万五到五万之间,这样入不敷出的日子根本无法持久,所以她到底是怎麽过活的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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