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到了袁朗休假的日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前一天晚上就听到对面门响,知道他回来了。整整一天我都有些心神不宁,晚上特意挑了场大雨。

        雨下得很大,哗啦啦砸在地面上。我故意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色衬衫和短裙,没带伞,化了淡妆却没做防水。看到袁朗的车灯从小区入口亮起时,我立刻提着包冲进了雨里。

        计划很简单:我“狼狈”地跑回去,他应该会看到我淋成落汤鸡,然后下车管我一下。哪怕只是把伞递给我,或者让我上车避雨,也算拉近一步。

        雨水很快打湿了我的衣服,衬衫贴在身上,勾勒出胸口的形状,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侧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故意跑得有点踉跄,喘着气往停车位那边冲。

        袁朗的车已经停进了他的固定车位,车灯还亮着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心里一喜,以为他肯定看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他没有下车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装作没看到他的车,又在他停车位前方来回跑了两次,故意把脚步放慢,呼吸声也故意弄得急促,湿透的衣服在雨里显得更加狼狈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是没动静。

        车门始终关着,雨刷一下一下刮着,他坐在驾驶座上,身影模糊,却一动不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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