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姐姐,十六年前你和林芸一般大,那时候你有被逼迫接过吻戏吗?”
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,姐姐应该懂吧。”
乐辉先是晓之以理,之后便是威胁恐吓:“如果你要坚持的话,我会选择撤资,今天就带林芸走。虽然我会损失很多钱,但相信林芸今后会帮我再赚回来的。”
邓思琪万万没想到乐辉那么刚。协议上写明,撤资只能拿回三成投资,那乐辉就会损失超过千万。
还有这么做老板的!
娱乐公司的老板哪个不把艺人当作商品,这种奇葩老板,邓思琪是真的没见过。
不过这部戏现在拍摄过半,要是换了女主角,各方面投入也会很大,时间更是不等人。
权衡了利弊,和而不破还是最好的选择。
“弟弟你消消火。这样,你来想一个好剧情,只要导演同意,姐姐自然不会为难演员。”
“好,一言为定。姐姐,前几天春晚副导演亲自来我公司,求着‘极’上春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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